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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18-07-18 08:41:31


    为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7月16日,新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及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斌主持

    会议伊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锋通报了潢川县纪委关于给予张杰开除党籍处分和给予于惠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吴院长代表法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深入剖析张杰、于惠冰案产生的原因,找准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并引以为戒。同时全面梳理班子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最后,与会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发言,自我剖析,相互批评,认真剖析了个人在工作作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全面查排了个人在廉政方面的风险点。

    通过此次民主生活会,查排了问题,明确了方向,制定了措施,在红红脸、出出汗中相互提高,取得了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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