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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边 | 曾强:怀揣为民心,甘为孺子牛

  发布时间:2021-06-09 07:52:27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弘扬英模精神、鼓舞干警士气、凝聚奋进力量,展现法院队伍良好形象,新县法院策划推出《榜样在身边》系列专刊,聚焦法院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学习榜样中践行初心,在学习典型中强化使命。

曾强,男, 汉族,中共党员,2009进入新县法院,先后在立案庭、吴陈河法庭、千斤法庭、民一庭、香山湖法庭工作,现任新县法院香山湖人民法庭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不论在哪个岗位,曾强都能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追求,体现着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干警本色。自参加工作以来,多年绩效考核为优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信阳法院保护三留守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处理的案件无不表现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百姓冷暖系心间”这是曾强朴实的群众情怀,在审判工作中他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用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枕和对工作的责任心完美地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曾强审理的原告黄某与被告汪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黄某年近六旬,系一名农村孤寡老人,生活本就十分困难。一天,黄某在驾驶农用机械到邻村汪某责任田帮忙耕种过程中,被机械绞伤,导致双腿骨折,因拿不出医药费在医院治疗几天后就不得不出院回家休养,全靠其兄弟一人照看,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其伤情进一步加重。多次与对方协商未果后,黄某起诉到新县法院,新县法院为黄某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案件以最快时间转到承办人曾强手中。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案件集中的情况下,曾强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审理,在多次调解未成功后及时作出了判决。不仅如此,曾强在判决书送达给被告后,多次向被告释法,促使被告积极履行了判决书中确定的赔偿义务,确保了黄某的合法权益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保障。曾强考虑到黄某本次起诉只涉及到部分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但其伤情较为严重,必定会涉及到伤残及二次手术费用,如果让黄某治疗终结后评残再第二次起诉,一是必然耗费大量时间,二是黄某作为一名孤寡老人本身也没有资金垫付费用。曾强多次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双方亲属及各自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不仅自觉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且对于原告仍需发生的二次手术费及其他后期费用,被告也一次性支付完毕,既保障了原告的伤情能及时得到继续治疗,又降低了双方的司法成本,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民事审判工作繁琐,没有规律可言,常常需要加班加点,曾强始终坚持早半个小时到岗,晚半个小时离岗,一心扑在工作上。他从没有休过一天年假,毫无怨言,坦然相对。

2020年1月15日,四名外地老人来到新县法院立案庭立案,起诉杨某甲(新县籍),追索杨某甲拖欠他们四人近四年的劳动报酬。案件转到曾强手中后,曾强发现四个案件的标的都很小(每案不超过2600元),而四名原告又均系年届六旬的农民,一人居住在驻马店市,三人居住在漯河市,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发现四名原告起诉时所列的被告主体有误,他们起诉了出具欠钱凭证的样为杨某打工的会计杨某甲,实际欠款人杨某(同为新县籍,一直在北京居住)四人却并没有将其列为被告。曾强从杨某甲处得知了杨某的电话。电话中,杨某承认欠四名原告的劳动报酬且金额也无误,只是工程款一直没有到账,所以一直拖欠。一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电话沟通后,杨某承诺近期会将钱支付给四原告。随后新冠疫情爆发,在疫情期间曾强多次电话联系杨某,督促其尽快将农民工工资付清,并告知其如果不支付将要负的法律责任,但杨某一直没有兑现承诺。疫情形势好转后,曾强通知四名原告及被告杨某到法院开庭,向四名原告解释其起诉被告有误的情形及法律后果,因杨某没有到庭,曾强就当着四人的面再次拨通杨某电话,杨某再次承诺5月1日前会一次性支付,因为时隔5月1日就几天时间,四人表示同意后申请办理了撤诉手续。在看到四名贫困的农民手提袋中没有吃完的半包方便面后,通过交谈得知四人因为立案和来开庭每人都已花去了几百元路费,来到新县后因为实在舍不得所以吃、住都非常节省(每餐不超过5元,住20元一个人的旅店),曾强心里很不是滋味。考虑到杨某如果不信守承诺在5月1日仍未支付四人的劳动报酬,四人仍需再次起诉,还需付出大量诉讼成本。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曾强为他们向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发出了一份请求给予法律援助的函。当日,在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曾强为四人协调办理了相关法律援助手续,并复印了四人的银行卡、身份证,告诉他们如果杨某仍未付清工资,将由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四人立案、开庭、申请执行,四人回家了。果然,杨某又食言了,还需立案起诉。随后,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四人办理了立案手续,曾强自掏腰包为四人垫付了案件受理费。案件立案后,曾强及时向新的案件承办人进行了沟通,案件很快得以审结并进入执行程序。不久,四人被拖欠了近四年的血汗钱由新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到位并汇入各自的银行账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一天,曾强接到其中一人的电话,在电话中,这名老人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并提出要给院长写感谢信,曾强同志婉拒了他的请求,并告诉他这些都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法官应该做的,也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一种最基本的体现。

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原告王老太已年届八旬,和老伴共生育有八个子女,五个儿子,三个女儿,早年含辛茹苦将八个子女抚养成人并各自成家立业。老伴去世后,原告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原告在2010年与五个儿子分家时约定:五个儿子每年向原告支付赡养费600元。除原告三儿子外,其他儿子均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究其原因,是原告的三儿媳认为在分家时,原告偏向其他儿子,对三儿子“不公”,为此,婆媳之间产生积怨,所以多年来三儿子一家就不按照约定对原告履行赡养义务,其他儿子、儿媳见老三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同程度效仿,极大影响了原告晚年的生活。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能够幸福,有所养、有所依,曾强接到案件后,通过走访当地群众,准确了解了案情。曾强认为,若简单地照搬法律生硬判决,不利于化解原告大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即使老人能够得到赡养费,大家也是情不愿、意不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有可能酿成更大的家庭矛盾。只有从源头上打开子女的心结,让老太太的儿子、儿媳们从心底接受老人,自愿赡养老人,才能保证老人祥和的晚年生活。案件审理过程中,曾强多次邀请当地居委会干部、户族族长、与老太太儿子、媳妇关系较好的群众等做调解工作,从情、理、法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老太太的儿子、儿媳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老太太承认错误,自觉、自愿的履行了各自的赡养义务,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天平在肩,使命如山。从事司法工作以来,曾强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守护公平和正义,用真情和大爱,服务人民群众,传递司法温情。曾强说:“我出身在一个农民家庭,自幼受着纯朴、善良、诚实的熏染。我知道,选择了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新县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我愿在这公平正义的天平上绽放出最美的芳华。

责任编辑: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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