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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情系农民工,快速调解两纠纷

  发布时间:2015-05-06 09:11:43


    3月31日,新县法院泗店法庭审结了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使两个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2014年2月至2014年6月,郝某、刘某前往黄某、夏某承包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的楼房工地劳动。2014年6月10日黄某、夏某向郝某、刘某分别出具14640元、12000元的工资欠条各一张。后经多次催要未给付。郝某、刘某遂先后诉至法院。接到两个案件后考虑到双方争议不大,被告相同且郝某、刘某均系外地人,为减轻农民工诉累,主审人决定合并审理,多次促调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黄某、夏某所欠原告郝某、刘某14640元、12000元的工资款于2015年5月31日前一次性付齐。”

    近年来,该院多次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对此类案件坚持每月上报,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三快原则解决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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