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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鸟,法官劝和比翼飞

  发布时间:2015-05-06 09:14:52


    近日,新县法院泗店法庭审理了一起原告凌某与被告余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办案法官田军庭长查明案情后,慎重处理,致使此案得到妥善解决。

    田庭长是一位资历丰富的老法官,办理过无数离婚案件,但其并未因此而大意,在诉状的隐约陈诉之间,看出了该案的内情。通过调查了解情况后发现余某原来是一名患有自闭症的精神病人,凌某因此才起了离婚的念头。并且双方还育有一个10岁的男孩,该案若处理不好,将可能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不安定因素。

    田庭长详细查阅了自闭症的相关知识,随后又到余某居处实地进行调查走访,最后指定余某甲(余某兄长)为法定监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审理过程中,田庭长从双方夫妻感情、孩子成长、余某病情等方面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一番长谈,凌某留下了泪水,田庭长的真心实意感动了凌某,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撤诉,保证配合余某治疗促使其病情尽快好转,孩子幼小的心灵得到呵护,破裂的家庭关系得已恢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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