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县法院强化审判指导和预防对策,采取多项措施,着力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实现案件质量提高和案件发回改判数量减少的“一升一降”目标。
一是通过学习找差距。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反馈机制的通知》以及近期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发回改判案件较多的严峻形势,看清与兄弟法院相比存在的不足,找差距,明目标,力争使案件发回改判数明显降低。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口。案件质量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各个部门承办人、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包括书记员)切实履行职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多研究、多思考,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对所审理的每一起案件认真负责,尽量避免发改案件发生。对确因主观原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其它违法违规原因导致上诉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心。
三是加强沟通促实效。对于上诉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及时和二审承办人沟通交流,把自己对案件的法律关系的理解和法律法规的适用、责任划分和责任范围向二审法院法官汇报、研讨,从而促使二审法官理解和认同一审判决,也使一审法官在汇报交流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大幅减少发改案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调解和判后释疑工作。在运用现有调解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和拓展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创新调解新机制,广泛开展联合、邀请、委托调解等新方式,强化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法庭等途径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加强判后释疑解答工作,提高服判息诉率,从而实现上诉、发改的逐步降低和案件质量的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