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额诉讼案件审判工作,妥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7月20日,新县法院组织召开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勇,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陈朝柱,民一庭、民二庭、五个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一庭等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余中传达了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并结合该院实际,将指导意见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
最后,余中强调,一是小额诉讼工作将列入全省法院年终绩效考核指标,各业务庭要充分认识小额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确保准确适用;三是要积极探索总结小额诉讼审判经验;四是根据中院要求,力争年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全院案件数的15%以上。
会上还就涉军维权等专项审判工作做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