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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三举措”狠抓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2 16:45:35


    多年来,新县法院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将其纳入法院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并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每年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初召开干警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强化干警创建意识。

    二是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同志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院长曾新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先后制定了《新县人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新县人民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分解表》,建立《2015年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台账》,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形成合力。

    三是严格考核、狠抓落实。该院将创建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当中,班子成员与各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按进度通报,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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