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解年”活动中,新县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理念,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四个到位”,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以来,全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2件,全部调解解决,调解率100%;赔偿标的款全部及时兑现,兑现率100%。
一是借力调解到位。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联系和沟通,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晓之以理,认真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二是把握时机到位。讲究调解时机与技巧的掌握,坚持“不勉强、不拖延”原则,除抓好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调解外,还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随时安排时间进行调解。
三是思想工作到位。在调解中坚持查清事实,找准症结,析明责任,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为基础,促使双方当事人心理向理性、稳定的方向转变,从而顺利达成协议,服判息诉。
四是赔偿保障到位。为调动被告人及其亲属赔积极性,在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的情况下,依法酌情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并采取当庭兑现、限时兑现方式,赔偿保障到位,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