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新县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标的款集中发放活动。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玉明,新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乐,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罗浩,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为十余名案件当事人发放标的款近百万元。
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物发放作为全省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案件主要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损害赔偿等类型。在董某某领到四十余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后,她含着泪水,对法院新县法院干警不辞劳苦的执行,表示感谢。
为了确保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新县法院执行局采取了多个举措。一是接到案件之后,立即将被执行人录入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复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情况,发现有存款的立即采取冻结、扣划等措施;二是到车管、房管、工商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时采取查封等措施;三是根据省高院要求,以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常态,以不录入为例外,及时将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尽最大能力保障申请人利益;四是对于隐匿的被执行人,发挥基层组织和特定关系人的优势作用,及时摸清被执行人下落,由执行人员错开时间,利用白天工作时间阅卷,进行案情分析,查询财产线索,完善主动执行手续,把个案执行预案定实。抓住晚上、周末、节日等时间节点,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五是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统一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以来,新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民生案件近三百起,其中仅涉农案件就265起,执结241起,执结率达到90.5%。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6人次,拘留22人次,执行到位标的款367万元。
新县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措施和执行效率得到了省高院、市中院的一致认可,也让申请人体会到了人民法院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