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新县法院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经承办法官认真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八十多岁的原告向某撤回起诉,其六十多岁的儿子扶某主动认错,母子之间中断十多年的亲情得以重续。
十多年前,向某与扶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中断了来往。向某由于没有生活来源,且身体患病无钱医治,前不久便起诉到新县法院要求扶某尽赡养义务。新县法院千斤法庭法官接到案件后,引起高度重视,决定尽快着手处理好本案,及时解决老人生活困难,让其重享家庭温暖。
承办法官通过分析案情和走访,得知扶某不愿赡养向某的“症结”在于儿媳,于是着重做扶某妻子的思想工作。调解中,法官在认真倾听扶某妻子的诉说的同时,把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等作为主要内容,苦口婆心地讲法律、说道理,使扶某及其妻子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表示愿意赡养母亲,尽最大努力孝敬老人,向某也立即撤诉,双方心中疙瘩完全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