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新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廉洁、规范、高效开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选派1名监察室工作人员到执行局任专职廉政监督员,取得了良好效果。
新县法院要求,一是对全院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由廉政监督员协助执行干警向社会发放“廉政监督卡”,并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二是对执行干警落实“五个严禁”、服务态度、敬业精神等,进行日常监督;三是对重大执行活动,廉政监督员必须到场,发现有违法违纪执行苗头的立即提出监察建议;四是定期组织执行干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警素质。
在今年1至7月份,新县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56件,在廉政监督员积极参与下,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