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新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勇,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带领执行局干警走访慰问几户涉军当事人,并及时为其送去了粮油、面等生活慰问品。
张勇一行先后来到位于新县箭厂河乡、城关艾洼涉军当事人毛某、黄某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他们的生活状况,重点介绍了法律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方面的特殊规定,以及相关司法救助办法,确保涉军家属能够打得起官司,切实维护起涉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当事人毛某为革命军人后代,其在法院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立案后,在另一起事故中又导致头部严重受伤,生活十分困难;当事人黄某的女婿系退役军人,黄某在建设工程外墙漆施工过程中摔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目前生活严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