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信部宣布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当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直至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和电话用户实名制纳入法律层面。2015年9月1日起办电话卡需当场核验身份证,真正开启手机实名制。
随着手机实名制政策的变化,为法院破解送达难题创造了新的机遇。人民法院送达的主要目的就是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事项。法院送达难主要是人难找,难以有效地将送达事项传递给当事人,造成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受阻,审理时限过长。在手机全面落实实名制后,新县法院建议:立法部门授权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到通信部门查找对应的手机号码,任何通讯部门均有协助查询义务。在当事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查找到后,人民法院可以将相关送达事项直接电话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接法院电话时,可以短信形式发送该手机,并视为法律层面的有效送达。手机实名制的今天,采取短信送达这种新的送达方式,方便快捷,可以将法官从繁重审判实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