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省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提出的“周有打击日,月有打击周,季有打击月”要求,12月5日至12月9日,新县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打击周”专项行动,亮出拳头,狠招治“赖”,符合“拒执罪”条件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活动开始前, 执行局干警放弃休息日,召开执行工作会,对未结案件进行充分的研判、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打击方案,对执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应急预案,全力确保此项行动顺利开展。
活动开展以来,对符合“拒执罪”条件有履行能力的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先行拘留,依法追究其“拒执罪”, 本次活动共出动警车15台,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次,司法拘留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12案12人次,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2案2人次,拟启动追究“拒执罪”自诉程序一人,通过打击活动,执结案件23案,执结标的额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