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正月十二),中午十一时许,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将正在家中准备好一大桌饭待客的被执行人张某夫妻二人堵在家中。将张某夫妻带回法院后,张某称“正月里是走亲戚、待客的日子,你们执行局怎么能这么不讲人情,正月里抓,我一分钱也不会出。”该院在对其耐心解释后,遂决定立即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下达拘留决定书时,张某态度陡然转变,立即安排其儿子筹钱,下午三点半该院顺利将张某拖欠的三万余元工程款执行到位。
春节以来,新县法院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在正月新春里堵“老赖”、抓“老赖”,让“老赖”受到应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