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7:30分,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孔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晏某昨天下午已回到老家,法院执行人员立即驱车前往光山晏河乡,将被执行人晏某堵在家中,带至新县法院后,被执行人晏某仍不配合,法院告知如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按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晏某迫于压力,万般无奈下,被执行人妻子当场主动通过银行转账19万元到法院账户,致使该案圆满执结。
今天以来,新县法院共执行案件7件,执结4件,部分执行3件,执行标的达348200元;拘留被执行人1人,以涉嫌拒执罪自诉案件立案4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