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诉我一声就告我,我不可能签字!”这是民一庭在送达一起子女抚养纠纷案件起诉状副本时,被告王某愤怒的声音。
类似这样的抵制情绪,民一庭的同志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做好了心理准备,她们坐下来,耐心的做王某的思想工作,虽然王某的心情有所缓和、平复,并签收了有关法律文书,可在开庭时,被告王某还是缺席。依照法律规定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审理,可以缺席判决。但简单的判决不能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彻底化解矛盾,于是在判决前,民一庭的同志再次来到王某的家里与王某心贴心的交流,告诉她,金某起诉她,不是她有什么做错的地方。解决矛盾的途径各种各样,起诉是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至此,王某不再怨恨金某以起诉的方式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愉快的与金某在判决前就子女抚养达成了调解协议,使不可能调解的案件变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