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章某应聘到新县某家具店打工。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章某先后四次在店内实施盗窃。4月14日,新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章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初到案时,章某辩称自己家境困难,需要钱治病,不得已才盗窃。无论什么情况,都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观其行为,生活所迫只是章某说服自己的借口,以此将自己的良知埋葬,让邪念在心底生根发芽,肆意蔓延。11月份第一次侥幸得手,让章某尝到了甜头,也让她的内心被贪婪彻底占据。一而再,再而三,她在2个月内作案4次,盗取现金、衣物,最终被当场抓获,咽下苦果。
在承办法官的教导下,章某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认罪。但在面对判决时,她还是没抑制住自己的悔恨之情,在法庭上痛哭失声。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无论何时,都要坚守良知。一个人丧失了底线,就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行越远,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