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的通知》,5月26日,新县法院集中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三个规定”精神。
“三个规定”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规范干预司法监督卡,提炼违反“三个规定”具体情形,在立案庭随卷发放,要求全程记录,由承办法官填写并对填报结果负责,确无情况的坚持“零记录”,并接受案件当事人和本院纪检监察室监督。这一做法将克服以往由各业务庭室定期自行上报、无具体人负责的弊端,强化了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公正廉洁司法筑了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