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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三个坚持”做好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09-08-20 15:58:40


    为建立和谐诉讼关系,新县法院立案庭做好“三个坚持”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减少当事人诉累,受到群众高度赞誉。

    一是坚持制度优先。完善立案工作各项制度,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立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对各个岗位、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便利当事人为出发点,开辟立案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优先立案,并进行司法救助。

    三是坚持调解为重。加大庭前调解力度,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迅速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移送审判庭审理,既缩短了办案周期,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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