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新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帮助贫困户李某(化名)顺利拿到了意外伤害保险金。
李某系新县八里畈镇贫困户。今年2月12日,李某在维修自家房屋屋顶时不慎从屋顶摔下受伤,后被送至新县人民医院就诊,出院诊断为腰椎L1椎体明显压缩性骨折。经信阳紫弦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出院后,李某通过新农合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但李某因意外至九级伤残,使其原本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当地政府为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府了解到李某情况后,立即告知李某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报销部分医疗费并解决部分意外伤害保险金。后李某和保险公司因对保险条款理解存在分歧和争议,导致私下协商理赔未果。李某一纸诉状将该保险公司起诉至新县人民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院领导特别重视,当即为贫困户李某开设绿色通道,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通知贫困户李某和被告保险公司到场,立足于保险条款详细约定及原告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的基础上,了解双方的争议和分歧,详细向贫困户阐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和裁判理念,在公正裁判的原则框架下,提出切实可行、公正高效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保险公司表示愿意遵照法院提出的调解意见当即为贫困户办理理赔手续,圆满化解纠纷。
一直以来,新县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该院用实际行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