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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融化坚冰

  发布时间:2009-08-24 08:16:32


    新县法院民一庭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始终将调解放在第一位,不仅减少了民事案件的上诉率,而且杜绝了案件的缠诉、上访现象发生。近日,民一庭运用亲情调解法再次审结了一起离婚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年前,李某为改善家庭生活,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出国打工,回家后因刘某长期与其妻李某分开生活,加之李某打工期间与刘某沟通较少,双方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李某回家后,刘某提出与李某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李某认为其与刘某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之间感情淡薄是事实,但其坚决不同意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原来,由于李某外出打工时间较长,不仅与刘某夫妻感情淡薄,与孩子之间的感情也有所疏远,孩子不仅对李某态度生硬,而且在李某与刘某发生口角时,旗帜鲜明的站在其母刘某一边,为刘某说话并不同意与李某共同生活,李某认为孩子不爱自己,所以拒绝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抚养未成年人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尊敬父母是中国传统的美德,青少年更应该传承这一美德。在审理案件时,民一庭的同志首先从打通孩子的心结着手,与小孩心贴心交流谈心,并且动员孩子的叔叔、姑姑与小孩交流感情,融入真情,使孩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开庭审理时不仅主动让座给李某坐,而且倒水给李某喝,亲情终于融化了坚冰,李某不仅顺利的与刘某达成离婚协议,与孩子的距离也拉近了,心贴的更紧了,孩子有了父亲的温暖,更加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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