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号,清晨六点,室外温度零下6摄氏度,当大家还在睡梦中的时候,新县法院两名执行干警协助配合驻马店新蔡法院的四名执行干警,在前往拘留被执行人韩某的路上了。
据了解,被执行人韩某在新蔡县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被新蔡县法院判决赔偿十六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韩某居住地在新县辖区,新蔡法院干警联系到新县法院,希望能协助配合其执行。新县法院执行局领导得知后,立马指派两名执行干警同新蔡法院执行干警接洽,配合此次拘留行动。
清晨,6名执行干警驱车到达被执行人住处,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所有的肇事车辆停放在楼下,判定被执行人在家,敲门后一位老人开了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韩某的父亲谎称韩某住在对面,自己姓杨,企图蒙混过关,执行干警要求韩某父亲提供身份证,韩某父亲才慌了神,半天支吾着不说话,执行干警也发现了睡在卧室的韩某,通过比对身份证,确定是其本人,立马将其带了出来。
此次协助执行工作历经2个小时,新县法院执行干警同新蔡法院执行干警密切配合,为异地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力支持,截止到发稿时,本案以和解方式圆满解决,新蔡县法院对新县法院执行干警不辞辛劳、全力协助的精神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