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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让学生失窃财物返还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8-02-01 16:44:59



    1月31日上午,新县法院刑事庭庭长胡冬明一行到县高中,及时给10月24日该校90余名学生送还被盗财物及退赔款,为失窃学生穿插了一堂生动的防盗安全知识课,取得了学校老师、学生的一致好评。

    2017年10月24日20时许,被告人陈某利用新县高级中学学生下夜自习离校之际从学校大门进入该校教学楼,待教学楼关灯后,被告人陈某从教学楼的二楼教室开始,逐个教室逐层楼实施盗窃,累计盗窃14个教室96名学生的现金26325.5元及魅族蓝Note5手机一部。次日5时许,被告人陈某利用该校学生上早自习入校之际,使用事先准备的帽子、眼镜、口罩等伪装工具从该校大门逃出。

    美丽的校园本是知识的摇篮,学习的安静之所,这次校园失盗案件,影响面较大,在接到这个案件后,该院刑事庭庭长胡冬明高度重视。经核查,发现众多学生的生活费被盗,学生被盗生活费为200多元、300多元、400多元不等,有的学生高达1000余元。更为特别的是,本案的被告人是一名刚毕业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的他本应用知识的头脑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然而却没有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违法犯罪,实在令人惋惜。在承办法官的教导下,被告人陈某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认罪,其亲属也自愿对被盗学生赔偿。

触犯了法律,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2月1日,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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