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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之间发生纠纷 法官释法促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8-03-20 10:02:37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近些年来,邻居之间的关系由好变坏甚至大打出手的情况时有发生。3月19日,新县法院执行法官便调解了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和解。

    李某与潘某本是邻居,二人于2017年9月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李某用竹棍打了潘某两下,潘某从地上捡起石头将李某头部砸伤。双方因琐事发生分歧,未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采取了过激行为,致使矛盾升级,最终,经新县人民法院判决,由潘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2180元。

    2018年1月,李某因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经过执行法官的了解案情后,认为邻里关系纠纷可以从情理出发,执行法官便让村里和被执行人家人和双方相识的、有威望的人出面来配合调解。在多次告知潘某需履行法律义务的并细致的向其做了情、理、法的思想工作后,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可能带来的后果。2018年3月19日,在潘某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将潘某银行存款扣划至新县法院账户,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李某,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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