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规范办公用房面积、清理办公环境
作者:李锋 发布时间:2018-04-11 14:41:35
日前,新县法院对办公用房面积开展自查,由纪检组牵头,会同办公室、装备室人员,逐个办公室核定干警人数,对清查中不符合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科员9平米、副科级干部12平米、正科级干部18平米、处级干部24平米),一律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腾退的办公用房用于弥补资料室等功能用房不足。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整治“庸懒散软”上班病,对各办公室与从事工作无关的物品进行清理,如非学习用书籍、功夫茶具、健身器材等,一律清理,不准放置在办公区域。这也是新县法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的又一举措。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