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给申请人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8-05-21 09:29:54


申请人高某:

在这个寂静的下午,翻看完你的卷宗,我不禁想给你写一封信。

我想对你说,对于你儿子的去世,我深表同情,车祸无情,突然而至的灾难让两个原本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你的儿子因抢救无效死亡,而王某甲、陈某还未满十八周岁的儿子也因此次事故进了少管所服刑。

2017年10月,新县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判决由王某甲、陈某偿还你各项损失共计514771.32元。2018年1月9日,你向新县法院申请执行。在收到案件的第二天,我们的执行法官便向被执行人王某甲、陈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并及时打电话给王某甲,接到电话的王某甲只说自己困难,无力偿还巨额债务。

听到这里,我是愤怒的,我替申请人而愤怒,你的儿子已经失去了生命,还有什么比命更珍贵的东西吗?作为一个被执行人,对生命应该有最起码的敬畏,换位思考的情况下,也不应该说自己没钱。没钱,可以挣钱还,也可以跟申请人商量,慢慢还,可是一打电话,就说没钱,这态度,换做谁恐怕都是会恼火的,更别提申请人了。

执行法官在多次通知王某甲,而王某甲仍不到庭的情况下,便到陈店乡王湾去找王某甲。可是,来到王某甲家中,执行法官沉默了。

王某甲是个残疾人,他的残疾证上写着听力的残疾等级为三级,还有无劳动能力的父母要赡养。他因脑部长瘤,做过开颅手术,并不能干重活,只能种点田。儿子在学厨,出事后,因为服刑,现在也无任何经济来源。2016年,他家被村里评为贫困户,至今还未脱贫,妻子因扶贫政策,得以在县某玩具厂上班,每月工资一千多元。家中没什么钱,仅有的财产,就是那套居住了多年的房屋。

申请人高某,我想对你说,作为执行人员,我们不怕辛苦,我们可以一丝不苟地在法院查控系统中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车辆登记,去房产局和国土局查房产信息,有下落不明的当事人,联系公安,通过上网搜寻被执行人的踪迹。可是,在面对王某甲此种情况时,执行起来真的是有心无力。

我想告诉你,在法院,有一种情况叫做“执行不能”。指的是经执行法院按照正常的执行程序,进行执行通知、财产调查等大量工作投入后,发现被执行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此时,该案件只能严格按照退出机制终结执行或者退出执行程序。

因为孩子的去世,你的家庭情况也并不好。对此,你可以通过向国家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来解决,或许,救助金额也只是杯水车薪,但这也是目前唯一且最好的解决办法了。

我想对你说,请你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来理解执行法官的无奈,也请你相信,我们不会停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一旦将来被执行人的儿子有履行能力了,一旦发现有财产线索,我们一定会立即恢复执行,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