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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县:公职人员欠款2.5万元一拖再拖,恐上失信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8-06-12 16:51:43


“你好,我最近比较忙,过两天就来还钱。”,“这两天下乡,回来就到执行局去。”,“明天一定来!”,发来这些信息却一拖再拖,而拒不还款的,是某单位的公职人员李某(化名)。

2017年7月,李某向张某(化名)借款8万元,后偿还5.5万元后,还下欠张某2.5万元,后张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于2017年12月30日偿还张某借款2.5万元。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后,李某仍未偿还,张某于2018年1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12日,新县法院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李某表示自己只有工资卡收入每月3000元,无其他财产。执行人员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无银行存款。多次去李某单位,其均不在单位,执行人员多次发信息告知其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后李某于2018年5月4日送来了5000元钱,并表示会尽快将剩余的钱交过来。但是后期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发信息,李某均未及时到法院履行义务,并多次给承办法官发信息,一拖再拖而拒不还款。

2018年6月11日,执行人员再次给李某发信息:“我们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限你于今日上午9点立即到法院履行义务,逾期我们将对你上失信名单,并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在县城范围内及你单位附近张贴你的失信信息!”

李某收到短信后,恐将自己上失信名单,且张贴失信信息影响不好,立即来到法院,将剩余的钱一次性付清。

法官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希望通过这个案子,警醒其他‘老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不管头上有何种光环,是什么身份,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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