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新县:从逃债到主动还钱 公职失信惩戒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9-01-09 14:33:16


“法官,你们已将我的账户冻结了5万元,如果申请人不要利息的话,我愿意尽快支付余款5万元。” 说这话的,已是第三起案件列为被执行人的金某(系公职人员)。从躲着不见到主动请求履行,金某态度180度大转弯来源于失信名单、张贴”老赖榜“、公职人员“约谈”等针对公职人员惩戒措施的逐渐完善,公职人员失信惩戒体系初见成效。

老金的“拖字诀”

18年1月到6月,分别有两人申请执行金某,在承办法官联系金某后,其多次与承办法官玩上了“拖字诀”,还款态度并不积极,承办法官考虑到其工作和生活的稳定性,多次给其讲明法理,要求其尽快还款,而金某总以一句“我就住在这,又跑不了”妄图继续拖延时间,后承办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告知如不还款,将到其单位门口张贴失信老赖榜,同时,县法院与纪委监察委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会对其进行“约谈”,拖不下去的“老金”最终将欠款还清。

从被动到主动

初显成效的公职人员失信惩戒体系

18年12月11日,在金某被第三次申请执行之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金某的账户,发现有5万元后,立即依法予以冻结。12月25日,金某与申请人姜某到法院进行协商,金某表示愿意让法院将账户的5万元钱予以扣划,若申请人不要利息,将尽快将剩余5万元付清,后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协调和解。2019年1月8日,金某交清余款5万元,此案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

对于具有特殊主体身份的失信被执行人,新县法院将提升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共识,彰显司法权威,倡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认知,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