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新县法院院长柳斌带领执行局干警一行4人,一路翻山越岭,把执行来的2600元赡养费送到八旬老人徐某手中。徐某伸出颤巍巍的手接过执行款,不禁老泪纵横:“柳院长,你们送来救命钱,教我如何感谢是好啊!”
徐某是新县苏河镇村民,目前已是82岁高龄,因其养子徐小某不尽赡养义务,生活陷入困境,只好来到几十里外的邻县罗山县一山村,和女儿、女婿一起生活。2008年,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徐小某每年给付其赡养费1300元。然而,两年来徐小某一分钱赡养费也没给养父。无奈之下,徐某拄着拐杖,来到新县法院申请执行。
考虑到徐某的实际困难,新县法院决定立即受理其口头申请,免收执行费,并迅速办理立案手续。因徐小某常年在外务工,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得知其远在苏州一家电子厂打工。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新县法院院长柳斌作出指示:“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标的虽小,但关系老人风烛残年的生活着落,我们一定要尽快执行到位”。第二天,新县法院执行干警便奔赴千里之外的苏州,在当地派出所和徐小某所在的某电子厂的协助下,经过四天的劳碌奔波,两年的赡养费如数拿到手。
为了不让老人再受来回颠簸之苦,柳斌院长带领执行干警赶到徐某暂住的小山村。见到眼前病弱的老人,破旧的房屋,柳斌院长坐下来与他拉起家常,多方进行安慰,并亲手把钱交到他手中,心中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了。临别时,老人倚在门旁,目送柳斌一行久久不愿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