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下午,新县法院在一楼大会议室召开清明节前廉政谈话工作会,在家院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李锋传达了“河南省纪委监察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中共新县纪委、监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具体安排了清明节期间工作纪律。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杨翠玲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并就队伍建设工作再要求。
受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委托,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就自媒体管理、假期值班、档案管理和安保等工作一一安排,他强调,全院干警要筑牢风险防控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行与法院干警身份不符事宜,不涉与干警身份不符场所,慎独慎微,锤炼党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在认识上有新境界,在工作上有新作为、在事业上有新担当,在作风上有新气象,积极营造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