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新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经承办法官及时调解,原告吴某与被告江西省新干县人袁某心平气和地分手,双方均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表示满意,而案件自立案到结案经历不到一天时间。
9月4日,吴某起诉到新县法院,要求与丈夫袁某离婚。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袁某系江西省新干县人,且经常外出务工住址不固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不必要的诉累,5日上午,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对被告袁某耐心细致地进行案前释法,并就本案管辖权征求意见。被告袁某当场表示,对本案管辖权并无异议,并自愿放弃十五天答辩期。在承办法官主持下,随后庭审中调解进行的比较顺利,双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承办法官当即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连连道谢。
今年以来,新县法院结合“调解年”活动开展,设立“假日法庭”,要求法官以群众利益为重,利用节假日等业外时间,加大审判、调解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化解各类纠纷,使案件调撤率进一步提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