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8月20日,新县法院举行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主持,院在家班子成员和15名新任命法律职务干警参加本次活动。
仪式伊始,全体参会干警面向五星红旗,高声唱起国歌,嘹亮的歌声回荡在整个会场。
唱国歌结束后,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翠玲作为领誓人站在宣誓台前,手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5名同志面向国徽,右手举拳,许下铮铮誓言:“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随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对新任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在日常工作中,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二、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当前案多人少的大环境下,要心怀百姓,倾听群众诉求,用耐心、细心、恒心,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三、要努力拼搏、奋勇前进,当好全院干警的好榜样。要坚定目标追求,牢记为民初心,立足本职岗位,清正廉洁、勇于担当,为全院干警带好头,当好榜样。
最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勉励新任法律职务人员:希望新任职同志们牢记誓言,牢记组织重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珍惜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先锋表率,再创工作佳绩,为民司法,秉公办案,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