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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县:执行利剑,守护蓝天

  发布时间:2019-12-04 10:01:16


    新县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保障生态新县、美丽新县建设。

    2019年8月份,韩某在露营公园景区经营烧烤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县景区管理部门也及时发布搬离通告,但韩某拒不执行,房屋内的物品仍未搬离,食物腐烂的味道弥漫房屋四周,严重影响景区的生态环境。露营公园管理人员多次与韩某协商无果,将韩某诉至法院,新县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决韩某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害,及时对个人经营物品全部清空搬离。韩某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对韩某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然而,韩某对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新县法院数名执法人员多次前去协商调解,劝说她主动搬离,阐明利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韩某腾退搬离租赁房屋。

    该案件既保护了我县生态环境也维护了诉讼人的利益,为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和全面加强新县生态保护,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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