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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雷霆出击 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19-12-04 10:06:10


    11月27日,凌晨五点半,细雨绵绵,新县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活动正式拉响,6辆警车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整装待发,主动出击,迅速奔赴执行地点。

    2018年9月份,吴某请胡某等11人给他拉萤石,从新县沙窝镇送至湖北省红安县的加工厂,胡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吨,吴某却让每辆车装40吨,每趟给1900元的运费。2018年9月20日下午,吴某为了躲避检查站的超载检查,让胡某等人绕道前往,以避开检查站。21日0时,胡某走到一山顶下坡时,车辆发生侧翻,将胡某压在里面,当场死亡。胡某给吴某拉萤石,吴某开工资,胡某与吴某形成了雇佣关系。邱某系胡某的妻子,起诉到法院。

    2019年8月12日法院判决吴某赔偿邱某324871.87元。吴某自判决生效后未履行义务。

    2019年10月14日邱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一直拖延还款。

    2019年11月27日,早上七点半,执行干警前往吴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打算对吴某采取强制措施后,吴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履行现金10万元,转账5万元,本案达成和解。

    此次“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提质增效”专项集中活动,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提升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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