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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新县法院公开审理刘某某等5人“恶势力”案件

  发布时间:2020-08-05 11:17:43


     8月4日上午,新县人民法院对由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俊、刘某勇、刘某园、陈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某俊、刘某勇、刘某园、张某犯开设赌场罪,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刘某俊、刘某勇、刘某园、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恶势力。

      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新县法院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全部依法指定了辩护人。同时,邀请辩护律师所在律所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现场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庄严肃穆、紧张有序。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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