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省法院部署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进红廉单位创建,8月5日,新县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主持
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勇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宣读了《新县人民法院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4名党支部书记代表就如何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了表态性发言。
吴光金院长在会上指出,法院系统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以案促改必将持续坚持常态化、制度化。全院干警务必提高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自查自纠,认真剖析,修枝剪叶、荡涤心灵,清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除违纪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防控廉政风险。结合目前的工作总体形势,吴光金院长强调:
全院干警要学党章党规,学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不间断的学习,不间断的自我净化、自我修正和完善,在实践中淬炼党性,提升修养,才能做到源清流洁、形端影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
把六大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认真对照,在铁规禁令面前决不逾越一步,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当前,法院系统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和“三以”警示教育活动,就是再次提醒广大干警,权力是把双刃剑,审判执行权的行使一定要严格依法、慎之又慎,文明规范,将每一个流程都置于严密的内外部监督之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做一个纯粹的人。
省纪委提示函明确了法院系统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二是少数案件办理违反程序,三是关键制度执行存在欠缺,四是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因此,在审判执行实践中,要充分认识和正视风险,抵制诱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切实做到严格依法,秉公用权,各主体责任人要密切关注干警思想行为动态,加强教育预防,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控廉政风险,推进标本兼治。
结合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的“三以”警示教育活动,把以案促改作为抓手,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责任落实。同时坚持腐败现象零容忍,持续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严管才是厚爱,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要把以案促改作为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深入推进红廉单位创建。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教育,自查整改,从强化制度建设和净化思想因素上根除违纪行为发生的土壤。党组和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在平时、管在经常,抓早抓小,久久为功,运用以案促改的实际效果促干警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