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10月29日,新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单位、律师和企业代表受邀参加。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出席会议,部分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主持。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朝柱通报了《新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企业家代表纷纷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对新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及审判执行质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围绕企业发展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需求,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意见建议。
与会律师对新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便民举措表示高度认可。律师代表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才能,为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贡献力量。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法院执行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单位也进行了发言,在肯定新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同时,表示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最后,吴光金院长作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和感谢,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与会人员对新县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细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针对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吴光金院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保障大局方面积极作为,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承担起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职责。
二是县法院积极服务保障各类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在电视台作出优化营商环境五项承诺,制定《新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案件台账,逐步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以开展“6+1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提升营商环境司法评价指标,审判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效位居全市前列,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是各类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坚定发展信心。要主动培养法治意识。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普法活动,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书籍,提升企业员工法治意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企业更要尊重法律,认可与接受法律的权威,真正从内心深处遵守法律法规。要养成行为风险意识。面临各种风险因素,都要尽职尽责,正确防范和应对,提高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企业以及个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县法院将继续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降低诉讼风险,公平公正处理好涉企纠纷,不遗余力地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尽最大努力,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