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余丽娟
余丽娟,女,1987年8月生,经济法学硕士毕业,三级心理咨询师,现任新县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2011年入职以来,她先后在基层法庭、立案庭、少审庭、行政庭工作,始终保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正直善良,勤奋敬业,对待每一起案件都慎终如初,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她注重总结审判经验,潜心研究审判业务,每年都有调研、案例发表,因调研成果突出,2018、2019连续两年河南高院通报表彰。她的忠诚有为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广泛赞誉,近三年来,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信阳市文明家庭”“新县第一届优秀青年人才”“新县好人”等光荣称号。
坚定理想“接地气”
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坚定捍卫者,始终坚信法官比起其他公职人员,尤须“三观”更正,理想信念更坚定,如此才具备辨析是非曲直的前提,才能正确的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教育作用,作出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裁判。工作十年,她政治立场坚定,顾全大局,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在“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思想言行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珍惜每一次群众工作机会,尽己所能为接触到的每一名当事人或帮扶户或志愿服务对象带来方便,努力积累群众路线工作实践经验,多年扶贫工作与帮扶家庭结下了深厚的情谊;法律宣讲、心理咨询、清洁家园等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也丰富了她的基层工作阅历,促使她更快成长。
精进笃行“扬正气”

她潜心钻研审判业务。刑事审判中,铁面无私,不枉不纵。疑难案件敢啃“硬骨头”,妥善审理了多起发回重审案件,其中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徐某某非法集资案、强收“市场费”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跨省电信诈骗案等,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均告良好。少年审判中,她认真秉承“教育、感化、挽留”的方针,竭力让未成年当事人感受到法治的阳光。为了更好的了解青少年心理特征,她自学考取了“心理咨询师”,帮助多名失足少年重拾信心,学法守法,重返课堂或顺利就业。近年来辖区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在2018年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她既是办案主力,又担任专职联络员,全年奋战在一线,被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6年9月起,她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积极践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路径,作出了许多有益探索。2016年9月,她审理的一起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在全市首尝“复植补种生态修复机制”,将“复绿”摆在首位,让被告人在受到刑罚惩治的同时,也要参与到生态环境的及时修复中来。在案发地审理案件具有天然的以案释法教育作用,她就把庭开到田间、地头,开到古银杏树下。结合本地县域特点,她策划了环资审判特色工作主题——“守护古树古村,留住虫鸣乡愁”。2017至2019年间,先后策划成立了“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基地”“古村落旅游与乡村振兴司法保护基地”,开展环境资源法律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019年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合并后,她勇于挑战自我,来到行政审判庭。因为行政审判庭同时也是综合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不仅包括行政诉讼和非诉案件,还有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商事诉讼案件、审判监督案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执行异议审查案件等,涵盖面广、综合程度高。面对这个公认的工作量大、责任重的全新岗位,余丽娟不畏困难、迎难而上,投入极大的业务学习热情,努力钻研业务,自费购买许多业务书籍,利用空暇时间坚持阅读学习。工作中她总是坚持早来晚走,不分节假。不同类型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差异要求她不断学习、统筹兼顾,严苛的自我要求使她快速适应新的岗位,办理的各类许可、处罚、征收补偿等案件,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11月审理的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行政机关施划停车泊位并收费的行为侵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合议庭加强实证研究,通过调取相关权属档案、现场勘查、多方了解、听证座谈、两次庭审,梳理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借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转变行政审判理念,最终找到了公民权利保障和行政管理质效的平衡点,以原告方撤诉圆满结案。当事人送来了热情洋溢的锦旗。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推动法治政府的构建。2020年7月审理的信阳某房产公司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工商登记案,针对被告行政机关对股东会除名决议引发的新类型公司变更登记与传统股权转让类型变更登记存在的混淆适用,充分发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采取司法建议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原告企业解除了因登记信息未及时变更导致经营活动受阻受限的困境,既避免当事人单独就协助义务再进行民事诉讼和执行增加诉累,也为市场主体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让市场主体充分体会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尊重行政优益性,促进行政执法效率,在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中注重化解。2020年6月, 聚焦“助力污染防控攻坚战”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对涉及企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时受理,审查、执行过程中以解决争议为出发点,加大协调力度,注重保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通过搭建集中听证平台,帮助行政机关更全面的了解案涉企业的共性难题;通过建立司法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妥善化解3起涉企业非诉强制执行案;针对 “顶格处罚”的现象,向行政机关发送(2020)1号司法建议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起案件均在非诉审查阶段得以顺利履行完毕,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效率,几家涉案企业赠送的锦旗这样写道:“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1年初办理的几起强制执行案件,事关县城中心区域重点棚户区改造进度,又处于春节前夕重要民生节点,她将维护公共利益作为首要目标,坚持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行政并重,严把证据关和程序关,力促协调化解、自动履行,最终达到了较好的预期效果。
向上向善“有朝气”
日常办案任务虽然繁重,但余丽娟每日乐观阳光,热爱工作生活,认真做好身边每一件事。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她积极尝试多级联动救助工作路径,2019、2020年连续两年通过呈请上级法院联动救助方式,共计对28名困难当事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37万余元,解决了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司法为民宗旨。办案之余,她勤学善思,每年都有宣传、调研见诸于省级以上刊物。2016年撰写的案例《非碰撞情形下造成他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认定》在《审判研究》上发表;2019年撰写的刑事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撰写的环境资源审判调研文章在《人民法院报》等核心刊物发表;2020年撰写的《虚增借贷金额的认定——齐某某诈骗案》在《公民与法》发表。无论身处哪个岗位,她都对少年普法满怀深情,为了做好“送法进校园”活动,她针对各年龄层的身心特点制定了不同版本的PPT,每堂法治报告课都能取得极佳的互动效果,赢得了师生的广泛好评,也实现了她“让每一堂法治课都有回响”的工作目标。
此外, “红细胞志愿服务”“红色故事大家讲”系列文艺演出等活动中都有她积极参与的身影,2018年参与拍摄的“学习宪法监察法”微视频获得了全县纪检系统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