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史学习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新县法院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多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提升了干警的服务意识,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现记录其中两次实践活动,来看看新县法院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的新收获。

刚刚过去的农历年底,新县法院民事庭干警第六次来到当事人汪老太家中,亲手将标的款交到其手中并叮嘱其注意保管。七十多岁的汪老太伸出双手紧握款项,对法院干警感谢不已。原来,这是一起以调解结案的家事纠纷,年迈的母亲不得已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经过承办该案的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调解意见,汪老太的儿子每年向汪老太支付赡养费12000元,房租费3500元。由于母子间本就关系紧张,经过对簿公堂后,双方关系更难以调和,多年来办案法官一直在努力调和二人的母子关系,但收效甚微。每年一到履行节点,汪老太儿子便会将款项送到法院,办案干警会立马将钱款送到汪老太手中。“这个钱只要你儿子不送到你手上,我们会一直转交下去”在场干警对汪老太如是说。没有惊天动地的举动,只是朴实无华的一句话,传递给汪老太的是司法的温暖,也是新县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郑重承诺。
三月,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孩子们开学也有一段时间了。老吴却在为孩子上学的开销发愁。老吴是一名退役军人,早在1993年就参军入伍,退役后经过打拼,家庭生活还是不算宽裕。孩子在新县职业高中就读,老吴了解到新县作为革命老区,退役军人子女可以享受国家政策,申请“八一助学金”。老吴于1996年退役,这么多年过去了,退伍证早就不知遗失在何处,该如何证明自己的退伍军人身份是个难题。他想到了之前法院走访时发放的“涉军维权联系卡”,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上面的电话。电话那头正是新县法院涉军维权办公室的法官,听闻此事后,法官让老吴不要着急,承诺会尽量帮忙协调新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争取为他开具退役证明。在主管涉军维权的副院长余中亲自过问下,3月26日,涉军维权办公室法官将开好的证明递到老吴手中,老吴感动不已,说道:“没想到离开部队二十多年了,还能享受到参军带来的好处,感谢法官,我只是试着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事情真的就办好了”。
涉军维权办公室法官告诉他,这是党和国家政策好,我们只是做了该做的事,以后遇到问题随时都可以拨打联系电话。这是一件小事,但它也是新县法院自2014年设立涉军维权办公室以来,始终坚持不懈维护军人军属、红色群体利益的一个缩影。
群众就是每日穿梭在我们身边的百姓,群众利益无小事,办实事就是要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推进党史学习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过程中,新县法院始终将活动的开展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