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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新县法院曝光14名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1-10-19 08:39: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将依法纳入失信名单;如符合严重失信情形的,还将对其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从严惩戒。

新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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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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