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新县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出席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员额法官、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余中对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中涉及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具体内涵及细化指标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针对评价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既要做好牵头指标的提升推进工作,又要落实好配合指标的各项责任,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把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最后,吴光金院长就下一步如何做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头脑清醒。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树立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要盯紧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透彻理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内容,认真对照工作指标,准确把握考核要求,查缺补漏,逐一落实;
三是要提高质效。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切实提高执行合同效率,进一步压缩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周期和执行判决的时间。提升办理涉企案件水平,强化内部配合,加强外部协调,推进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