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捷企业维权,打造更好营商环境,新县法院认真落实最高院要求,积极引入行业调解力量入驻调解平台,紧紧依靠社会力量诉前化解企业“急难盼求”。
2022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行来院起诉,要求被告周某偿还贷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经现场电话联系被告周某,周某表示贷款用于经营周转,这几年疫情反复造成经营困难,现在已无力偿还欠款,但是可以考虑分期还款。征求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行同意后,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行诉周某一案,属金融类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火速联系入驻新县法院人民调解平台的信贷专家周嘉伟进行调解,经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线上调解,原被告双方很快就定下具体时间到法院立案庭调解工作室进行最终调解。
“贷款,越早还越好,因为逾期之后需要支付罚息,对您来说很不合算,我可以详细跟您说一下银行罚息的大致计算方法,您再自己合计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现场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周嘉伟站在被告周某的角度分析利弊,劝导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尊重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行的调解意愿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周某现场还款10000元,余下借款分期分批履行,此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