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和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新县法院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系列活动,培育文明新风,欢度中秋佳节。
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传承弘扬中秋节文化精神内涵,9月9日上午,新县人民法院举行“我们的节日·中秋”经典诵读活动。
中秋佳节,既是小家团圆,也承载着浓浓的爱国情怀,没有大国,哪有小家,在中秋佳节到来之际,我们更懂得了“小家”与“大国”紧密相连。活动伊始,执行局干警黄磊朗诵了《月光下的中国》。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既是美好的愿望,也是美好的祝福。基层法庭干警张萍的一首《水调歌头》掀开了宋词朗诵的序章。
政治部干警陈彬为大家带来的《月下独酌》,让人不禁联想到在中秋的夜晚和家人在皎洁的月光下吃着月饼,再喝上一壶好茶,幸福感油然而生。
古往今来,人们常用“月圆”、“月缺”来形容“悲欢离合”,客居他乡的游子,更是以月来寄托深情。“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等,都是千古绝唱。审管办干警李炜东为大家带来的诗朗诵《人月圆中秋》将在场干警带入了诗词的海洋。
屈原诗云:月明千里兮伤人心。刑事庭干警王汝霏朗诵的《中秋》寄托着作者余光中对家乡故土浓浓的思念。
月是期盼,月是牵挂;今夜,月圆如盘,看不见残缺的遗憾;月是幻想,月是浪漫;今夜,月光如水,清澈着我们彼此的情谊。审管办干警华春玲带来的《咏月》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了沐浴月光的浪漫。
千百年来诗人的感伤,在月亮的阴晴圆缺中得以宣泄。“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民事庭副庭长李霞的一首《中秋月》不仅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大好河山,更让我们觉得如今的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日子来之不易。
支部联建聚合力
关爱老人暖中秋
在中秋节到来之际,新县法院结合“支部联支部”工作,开展“关爱老人 情满中秋”走访慰问活动,为老人送上一份温暖,让老人过一个欢乐、祥和、幸福的节日。
在慰问过程中,参与慰问的支部干警亲切地与老人们拉起家常,详细了解老人们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倾听他们在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难题,并为老人们送去大米、食用油、面等生活日用品,鼓励老人们保持身体健康,过好幸福的晚年生活。
中秋节前夕,新县法院组织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志愿者们站在斑马线前,对随意横穿斑马线、随意停车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有效改善了路口交通拥堵现象。通过志愿服务,传播了文明交通新风,提升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展现了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