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11月10日,新县法院举办第五期“法官大讲堂”专题讲座,讲座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扶德利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活动。
执行局副局长徐虎以《去除诉讼时效的反道德性--时效制度存在理由论》为题,采用“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讲课方式,为大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讲授中,徐虎重点讲解了民法中时效制度构成的两种理论——“权利消减”说和“权利推定”说。并以此发散开来,在两种不同学说间进行比较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讲解发人深思。最后,他号召广大青年干警在工作中继续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精于思考、勤于求索,做博学笃行的“新法”人。
会后,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天的大讲堂上受益匪浅,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向高标准看齐,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办好案、办精品案,全力服务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