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审理涉企纠纷案件,近日,新县法院通过电话、微信线上沟通,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购销合同纠纷,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该案从立案、办理到结案仅用了四天时间。
案情简介
2020年,河南某人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总金额为550000元,合同签订成立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设备安装完成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经河南省人防办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2020年11月,人防工程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但截至起诉前仍剩余60000元迟迟未收到,遂引发诉讼。
案件办理
受理案件当日,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为减少当事企业的诉累,积极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当即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积极做好双方的调解工作。经多次沟通,被告表示会积极和原告方进行协商,尽快将剩余款项结清。两天后,原告电话告知承办法官已经收到被告支付的60000元,并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收到撤诉材料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出具民事裁定书并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该案高效圆满审结。
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在于公正高效作出裁判,更在于通过调解修复出现裂痕的交易关系或社会关系。该起涉企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得以快速审结并履行,能够避免因强硬判决给双方带来隔阂和冲突,也为本就经营陷入困难的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是新县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新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新县法院 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