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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多举措加强案件调解

  发布时间:2009-11-12 14:27:31


    新县法院为使大量的民事纠纷及时调解解决,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法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熟练运用调解技巧,灵活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积极为群众分忧。

    一是释法说理式。在处理借贷、土地承包、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以及当事人由于对法律不了解或误解引发诉讼的案件中,充分行使释明权,依法明理,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内心隔阂。在该院,释法说理始终伴随审判工作全程。该院还善于从亲情、伦理、道德、风俗等方面做调解工作。

   二是借力作用式。针对部分案件当事人社会人际关系丰富的情况,加强横向联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通过社会民调机构、当事人亲属朋友的间接作用调解。

    三是降温处理式。实践中,部分案件当事人性格较为急躁,情绪容易激动,对这类案件该院并不急于处理,而是先搁置一段时间,结合释法说理和协调社会因素从正面引导,待当事人头脑冷静后再作处理。

    四是“背靠背”调解式。对对立情绪大的当事人,不拘泥于“面对面”调解的传统形式,而是“背靠背”分开做调解工作。

    实践证明,灵活掌握各种调解技巧,综合运用,既能够提高调解率,又能彻底解决纠纷。近三年来,该院调解处理后的纠纷复发率为零。

责任编辑: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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