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3)豫1523法鉴字138号工程造价鉴定案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结果公示 作者:新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3 17:28:16
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3)豫1523法鉴字138号工程造价鉴定案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
结果公示
10月20日,在驻院纪检监察组派员监督下,我院从鉴定人专业能力、鉴定费用、鉴定周期、机构综合实力等方面对报名机构组织评审打分排名,评分前五名纳入系统摇号范围进行随机摇号,最终确定该案鉴定机构首选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选一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选二诚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5日。
监督电话:0376-6367671
新县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王汝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