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胡某某与被执行人胡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9日立案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胡庆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胡庆身份及相关信息:胡庆,男,汉族,1987年7月19日生,住新县千斤乡付洼村东一组。公民身份号码41152319870719****。现外出下落不明。
悬赏期限: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胡庆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5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7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