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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解民忧 人未到庭款先到

  发布时间:2023-10-27 17:26:11


近日,来到新县法院箭厂河人民法庭起诉的周某遇见了一桩“稀奇事”,他起诉的被告人没有到庭应诉,但他诉请的劳务费却很快便转到了他的账户里。

原来,该案系承办法官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能动履职,主动作为,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让被告自觉主动履行支付劳务费的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1年,李某为经营需要,自行购买厢式货车一辆并聘请某为其送货,约定劳务费为每月6000元,某送货一个月后,向李某催要费用无果,一纸诉状将李某告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确定了开庭时间为双方现场定分止争,但等约定的开庭时间已过,被告却迟迟未到。法官经分析后认为,该案缺席判决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矛盾,还可能会增加原告的执行成本,若能让双方达成调解并及时履行才是化解纠纷的“最优解”。

为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法官遂通过电话、微信持续耐心地与被告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放下电话便立即通过微信转账向原告兑付了相关款项,原告也向法庭申请撤诉,双方的纠纷至此圆满解决。 

民生案件无小事,司法为民是宗旨。新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倾听、主动询问、主动观察,耐心了解当事人诉求,摸清双方的矛盾点,找准案件“突破口”,力争一次审理便能案结事了,真正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县法院 张萍)

责任编辑:王汝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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